9月17日,有网友爆料今年6月份接到自称是“谢广坤直属商务”的某公司邀约,对方以“千万粉丝头部主播”“保底4000单销量”为承诺,并展示了“谢广坤”过往319万单的历史销售数据。这些信息让网友产生信任,随后双方签订合同,他按约定支付了2万元坑位费。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最终销量未完成4000单,将按照 “少一单补播一个月” 的规则执行。然而,实际直播结束后,最终销量仅为57单,与承诺相去甚远。当该网友联系对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时,却被这家商务公司拉黑,彻底失去了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中提到的“谢广坤”,是《乡村爱情》系列剧中的主要角色,由演员唐鉴军饰演。
针对这起围绕 “谢广坤” 名义展开的带货纠纷,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起淮律师认为,“谢广坤” 的扮演者唐鉴军,若知晓商务团队虚构事实仍配合带货,可能在民事上与涉事公司构成共同欺诈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还可能在刑事上作为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处罚。
张起淮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48、157条规定,若该公司虚构“谢广坤”带货能保量4000单等事实,属于民事欺诈。盖先生可诉请撤销合同,要求返还2万元并赔偿备货损失。即便合同未撤销,该公司未按约定完成销售数量,且拒绝履行免费补播等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公司应赔偿盖先生因销售未达预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等。
除民事责任外,张起淮律师进一步指出,若经调查证实,涉事公司自始至终就没有履行 “保量带货” 的能力,而是以“谢广坤”带货为幌子,骗取盖先生2万元后拉黑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2万元达到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旦罪名成立,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至于事件中被提及的 “谢广坤”—— 即角色扮演者唐鉴军,张起淮律师也明确了其可能承担的责任:若“谢广坤”的扮演者唐鉴军知晓商务团队虚构事实仍配合带货,他与四川秦彩公司可能构成共同欺诈。在民事上,需对盖先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刑事方面,假若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也将作为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张起淮律师还针对明星带货这一行业现象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明星带货本应推动合规交易,但虚构销量承诺甚至欺诈行为危害极大。对商家而言,直接损失利润;对市场秩序来说,此类行为破坏行业诚信,引发信任危机;对明星自身而言,若名义被冒用或未尽审查义务,也会损害公众口碑与商业价值。因此,明星带货需严守法律边界,监管部门应强化管控,以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搜狐娱乐 (庄自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