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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鹏律师事务所声明

2021-08-09

2019年6月,链工厂创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昵称为“花语”的网络用户在其运营的火迅财经网上发布《OTCBTC 创始人郑伊廷长文:千万别跟李笑来合作,他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恶徒》一文,公然捏造“诈骗传销头子”、“骗子”、“阴狠手段”、“传销诈骗首脑”以及“逍遥法外的恶徒” 等具有贬损和严重丑化当事人的虚假内容,其严重侵犯李笑来先生的名誉权,降低了李笑来先生的社会评价,导致其名誉被损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笑来先生随即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取证并将链工厂创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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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良好的名誉是公民、法人参与社会生活、社会竞争的重要条件。涉案文章内容为虚假事实,被告传播、散布诋毁李笑名誉的不实言论,破坏了李笑来的形象,使公众对其形成误解,降低了李笑来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李笑来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故被告链工场公司使用昵称为“花语”的网络用户在其运营的火迅财经网上发布涉案文章的行为构成对李笑来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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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1、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链工场创业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在其备案网站(www.huoxun.com)首页向原告李笑来赔 礼道歉,持续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七日;2、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链工场创业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笑来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 元;3、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链工场创业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笑来律师费 10000 元、公证费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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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切勿在网络中捏造不实信息,加强自身管理,尊重他人人格尊严,尊重法律,尊重网络管理规则,共同维护网络文明环境。对于一切恶意侵犯,无中生有的攻击、诋毁、侮辱他人的行为,我们决不姑息,一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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