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北京市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在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的带领下,实现了诉讼案件与非诉纠纷调解的无缝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加强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有效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的解纷渠道,进一步降低了解纷成本。
2019年6月14日,北京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主任张起淮,在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室对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受理的“纠纷调解第一案”进行调解。
在本次调解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未按期足额偿还分期还款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货款,原告诉请要求认定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给付价款的义务,判令付款期限加速到期。通过现场调解,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对之前的还款协议进行了变更,防止纠纷再次发生。该调解协议将交到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诉前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为纠纷解决提供了一种缓和的处理方式,既能够高效化解纠纷,又恰当地处理了纠纷对合作关系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这次成功的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