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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空运致死 违约侵权竞合

2018-01-21

据媒体报道, 6月11日,网友“沫夕宝宝”通过其微博发帖称,她通过东航托运的爱犬豆豆在托运过程中不幸死亡。6月13日,事主左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东航并未正式道歉,提出的赔偿标准为每公斤100元,与托运行李的赔偿标准一样,对此她“从情感上不能接受。”

左女士目前居住在深圳,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前段时间,她决定将已经饲养了3年的金毛犬豆豆交托给家乡的父母喂养。

之后,左女士选择了深圳一家名为多格儿的宠物托运公司,并缴纳了1900余元的托运费和材料费。“6月11日东航深圳飞武汉的飞机。6月10日晚上多格儿公司的员工上门带走了豆豆。”

左女士说,因为此前她听说了一些宠物托运遭遇不测的事,于是特别叮嘱多格儿公司的员工一定要注意细节,并再三确认豆豆所在的货仓是有氧舱,“怕发生此前宠物脱逃的事故,专门用的铁笼,也预备了旅途中要喝的水。”

然而,让左女士心碎的是,她的父亲左先生在11日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后,获知的消息却是豆豆已经死了。“我爸爸拍了照片给我,铁笼的铁丝都断了一些,应该是它死前咬断的,它当时应该很不舒服。”左女士说,这样的结果让她非常难以接受,“爱狗的人明白,我把豆豆当自己孩子一样。”

记者从东航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航空公司正在和左女士进行沟通。而多格儿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此事还没有结论,涉及赔偿等后续问题还将与左女士进行协商。

而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东航运宠发生的悲剧了,就在不久前,名为二毛的另一条金毛犬通过东航的班机托运,落地后跑出货舱,在机场工作人员的围捕中身中50余铅弹,虽然侥幸保住了性命,但真的被“打成了筛子”。

【专家解读】

东航在此次托运宠物狗死亡事件中的处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旅客在宠物死亡之后能否向航空公司请求赔偿?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是否合理?针对这些问题,法制晚报采访了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律师。

法制晚报:事主左女士在与航空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时,协议中的“机场自提活体动物死亡自负”,该条款是否涉嫌“霸王条款”?

张起淮: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相关规定,货物运输协议中的“机场自提 活体动物 死亡自负”条款涉嫌霸王条款。

法制晚报:双方约定的该项航空公司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起淮:“机场自提 活体动物 死亡自负”条款列载在航空公司事先印制好的货物运输协议上,是航空公司拟定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排除了旅客的主要权利并加重其责任,免除了航空公司的责任,应属于无效条款。

法制晚报:东航提出按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宠物损失,是否合理?

张起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是在2006年颁布,至今没有修订,其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已滞后于现实需要和目前的赔偿实践。并且,活体动物毕竟与普通货物有所不同。因此,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并不合理。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法制晚报:这起宠物托运死亡事件,事主左女士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若要提起诉讼,从什么角度提起诉讼?

张起淮:左女士可以针对该起事件请求损害赔偿。该起事件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旅客可以结合所掌握的证据、向主张的诉讼请求等具体情况,决定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法制晚报:左女士能否向消费者索赔精神损失费?

张起淮:如果左女士选择侵权之诉,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等相关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但由于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是填平原则,因此如果旅客选择违约之诉,则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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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将养宠物作为生活乐趣之一,并为之投入很多精力,一旦自己心爱的宠物出现问题,尤其是在托运过程中出现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对主人来说,不仅仅要承受财产损失,更要承受精神打击。希望航空公司在活体动物托运方面能做一些改进措施,尽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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